赛事规程

2007年宁波市第二十六届信鸽竞赛规程

发表时间:2007-03-13 11:04:59   浏览数:6997   转到我空间  分享到随写  分享到鸽友社区
                            2007年宁波市第二十六届信鸽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宁波市信鸽协会
二、协办单位:各区县市信鸽协会
三、竞赛时间:2007年4月上旬至11月上旬。
四、竞赛项目:全国通讯赛、国家赛、省市通讯赛、省七届幼鸽大奖赛暨全国第五届幼鸽排名赛,市幼鸽大奖赛暨精英赛。
春季赛季安排:500KM补充通讯赛、700KM国家赛、1000KM通讯赛、2000KM通讯赛,500KM江西鹰潭幼鸽大奖赛训放和决赛。
秋季赛安排:500KM通讯赛、700KM通讯赛,省七届幼鸽大奖赛暨全国第五届幼鸽排名赛、江西鹰潭幼鸽大奖赛暨精英赛训放和决赛。
通讯赛、补充赛、国家赛增设指定鸽赛。
五、参加条件:
1、凡已办理2007年市注册年审合格的有效会员均可报名参赛。
2、参赛鸽必须佩带市鸽协发放的中鸽协全国统一足环、全国纪念足环,参加国家赛的信鸽不得同时套二个足环。
3、省幼鸽大奖赛特比环,统一环号必须一致,缺环、损坏等均不计成绩。
4、凡参加市级以上比赛的信鸽一律不准套非全国统一足环,或在赛鸽上盖套私人足环及暗记,如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如发现一律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5、参赛鸽主必须按照鸽棚所在地,详细填写《竞翔报名单》、各赛级足环一律填写全国统一足环号码,大奖赛足环号填在《竞翔报名单》最后一栏赛环存根(暗号)内,年份填写四位数,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漏填,否则将视为无效报名单,通讯赛、补充赛报名单必须一式二份,国家赛和全国第五届幼鸽排名赛一式三份。参加指定鸽赛另增填一份报名单。
6、参赛会员必须自觉遵守中鸽协2002年颁发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的有关规定。
7、凡参加决赛的赛鸽须参加市鸽协统一组织的训放。
六、集鸽地点及时间:
1、集鸽地点:市中山广场(永丰路停车场)
2、集鸽时间:春季为19:30—21:30分;秋季为19:00—21:00
3、鸽会工作人员、裁判员参赛鸽集鸽,必须由专职三人小组一起进行验鸽,同时欢迎会员监督。
4、各分会对已粘贴密码的参赛信鸽,在送市集鸽途中必须铅封封笼,专人护送至市鸽协。
七、报到办法:
1、采用168声讯台及安捷系统报到,两者同时使用,同为有效,市鸽协声讯台报到电话:16862000的语音提示方法进行操作报到,重复报到以最后一次准确报到为准。请各会员使用双音频电话机报到,否则后果自负,如信息台突然损坏,则采取电话报到,报到电话:87282331。如信息台未坏,其它报到一律无效。
2、报到的暗号为后四位数,棚号四位数(棚号不足四位前面加0到四位),年份四位数,足环号码为六位数,错报、漏报不计成绩。
3、报到暗号为刮开式暗号环上的号码,刮开后必须妥加保管,各级比赛足环号码一律报统一环号码不可报特比环号码,否则不计成绩。
4、决赛站当日拔打168声询台试机,一律输入某一数字的重复号码(如:000000、111111)以便区别试机与归巢报到,如拔打疑似参赛报到密码,干扰比赛秩序,经核实取消其所有参赛成绩,并给予相应处罚。
5、采用安捷系统报到如鸽会网站未显示报到记录的,在比赛鸽报到当天晚上7:30—9:00时将安捷主机送市鸽会验证。
6、会员报到电话变更,鸽棚移址应以书面形式报告市信鸽协会,联系电话:66095632,重新测距另收测距费20元/户,如不报告GPS不实则成绩无效。
7、各县、市、区信鸽协会获取各项比赛成绩,请直接从市信鸽协会网站中打印,今后逐步推进信息化管理,不再书面形式印发比赛成绩表。
八、验鸽办法:
1、对前位的信鸽进行验鸽,参赛鸽主接到市鸽协比赛值班裁判员电话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鸽,到市协会验鸽。市内老三区40分钟,鄞州60分钟,奉化、镇海、北仑、余姚、慈溪、宁海150分钟、象山250分钟。
2、各区、县、市协会,也必须设立报到验鸽点(除海曙、江东、江北、鄞州)并对本协会会员前十名报到鸽进行验鸽,并把验鸽单在第二天上午寄至市鸽协备案。
3、前10名的归巢鸽必须妥加保管,市鸽协在比赛结束后15日内进行到棚验鸽,鸽主如拒不接受查棚验鸽的或赛鸽归巢后丢失、死亡,或丧失飞翔能力的均不计成绩。
九、成绩录取的奖励办法:
1、500公里级通讯鸽比赛,当日归巢按分速计成绩录取100名,额满为止,不设归巢,如当天无鸽归巢,则以第二天归巢按分速录取前50名,截止时间19:00。
2、700公里级通讯鸽、国家赛比赛以次日内归巢鸽按分速排列名次取前80名,不设归巢,截止时间为次日19:00。
3、1000公里级通讯鸽比赛,按司放日起四日内的归巢鸽按分速排列名次。七天内为归巢鸽,发归巢证。
4、2000公里级比赛,按司放日起20日内的归巢鸽按分速排列名次。30天内为归巢鸽,发归巢证。
5、1000、2000公里的归巢鸽以最后一天归巢日期的晚上19:30—21:00一次性持鸽到市鸽会验鸽,各区、县、市由市鸽协委托验鸽后次日上午将验鸽单报市鸽协备案。
6、各级别赛的前三名分别颁发奖杯(牌)一座。
7、年度市鸽协对各区、县、市协会按比赛成绩,开展活动情况和遵守规程等进行综合测评,设立年度优胜单位,予以表彰。
8、奖金分配
a、通讯赛奖金分配(单位:元)
级别 名次 奖金 名次 奖金 名次 奖金 名次 奖金 名次 奖金
500KM 1 1200 2 600 3 400 4~10 各200 11~30 各50
700KM 1 1200 2 600 3 400 4~10 各200 11~30 各50
1000KM 1 1200 2 600 3 400 4~10 各200 11~30 各50
2000KM 1 1000 2 500 3 300 4~10 各100 11~30 各50
700KM国家赛 1 1000 2 500 3 400 4~10 各150 11~30 各50
b、省七届幼鸽奖金分配(浙大赛)奖金分配:
第一名:30000元,第二名:15000元,第三名:8000元,第四至六名:各4000元,第七至十名:各2000元,第十一至二十名:各1000元,第二十一至三十名:各600元,第三十一至五十名:各400元,第五十一名至壹百名:各200元。
浙大赛鸽报到结束后三星期内对前30名获奖鸽进行拍卖,在拍卖会前须妥加保管,如拍卖前死亡凭二只完整足环、足环证、报名单,按后一名次鸽拍卖价加价20%,扣除手续费,余额实发。奖杯、奖状不发。其它原因不参加拍卖的则取消成绩不发奖金,比赛名次也不再作递增变动。浙大赛设团体一、二、三名,按参赛鸽主获有效名次多者为前,相同羽数以累计分速高者为先,团体赛获奖必须是二羽以上得有效名次者中产生,第一名15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500元,发奖杯各壹座。
9、参加第五届全国幼鸽排名赛必须是套2007年足环的信鸽才能参赛。省幼鸽大赛特比环赛鸽免收训放费,其他参赛鸽收取训放费5元,参加排名赛获奖鸽不发奖金。奖状、奖牌、奖杯按中鸽协和省鸽协的规程发给。同时增加一份报名表。
10、2007年秋季江西鹰潭幼鸽大奖赛同时增设精英赛。凡套有2006年或2007年足环的信鸽均可报名参加,精英赛每羽收费25元(不是特比环信鸽另收训放费5元)。同时增加一份报名表。
奖金分配:第一名3800元,第二名1800元,第三名800元,第四至十名各300元,十一至二十名各100元,二十一至三十名各50元。前三名发奖杯,四至三十名发奖状。
11、浙大赛、精英赛、团体赛实行伯马制,即赛鸽放出后次日19:00时比赛结束,如无鸽报到则见头鸽报到后顺延6小时终止比赛。所剩奖金由获奖鸽平分。
12、补充赛、国家赛、通讯赛三个项目(即三项五次比赛)增设指定鸽比赛,指定鸽每羽收费30元,每次比赛取前六名,第一名30%,第二名20%,第三名15%,第四至六名各按8%作奖励发奖状(前三名要求制作奖杯的,费用自理)。参加指定鸽赛报名表独立填写,实行伯马制。
13、获奖鸽主奖金税自理,请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觉申报纳税。
14、各级别的前20名鸽请妥加保管,将有资格参加市品评比赛。录取名次鸽颁发奖杯(牌)一座。
15、凡获奖鸽主颁奖时,须随带会员证、足环证,参加市品评比赛时请随带足环证、报名单、血统书。
十、申诉和纪律
1、参赛的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如胜诉500元退回给申诉人,如败诉申诉费不予退回,申诉时间从协会公告成绩后48小时内接受办理申诉为有效期,过期不予受理。
2、本届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3、未经市鸽协年审注册人员一律不得参赛,会员严禁携带非会员及天落鸟参赛,严禁设立A、B棚,一经发现取消所有成绩,并停赛一年。
4、集鸽、报到、验鸽请自觉遵守纪律,服从裁判指挥,不听劝阻者裁判长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成绩。
5、市鸽协联系电话:87282331,比赛咨询电话:13221981006、66095632、66095838。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或网上查询。市信鸽协会竞赛实录网址:www.zjsaige.com,信息发布网址:http://nbxg.hpw-js.com。
7、本规程同时执行浙江省第二十三届竞赛规程。
8、2008年足环发放时间为元月3日起5天内集中发放,每晚7:30—9:00。2008年浙大赛足环即到即出售,届时信息网通知,请互相转告。
9、本规程解释权归宁波市信鸽协会。
市鸽协办公室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广场体育馆    邮编:315000

附:2007年春、秋季赛日程安排:


                                                  宁波市信鸽协会
                                                  二00七年一月二十日

抄报:省信鸽协会、市体育局、市体总
抄送:组委会各成员
发送:各县、市、区信鸽协会、协会各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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