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规程

二OO六年宁波市第二十五届信鸽竞赛规程

发表时间:2006-05-07 1:04:42   浏览数:33423   转到我空间  分享到随写  分享到鸽友社区
                              OO六年宁波市第二十五届信鸽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宁波市信鸽协会
二、协办单位:各区县市信鸽协会
三、竞赛时间:2006年4月上旬至2006年11月上旬
四、竞赛项目:全国通讯赛、国家赛、省赛、市各级赛同时进行。
春季赛事安排500KM(补)、700K国家赛、1000KM、1500KM通讯赛,1000KM、1500KM同时计十三届省运会成绩,500KM南线马尾市幼鸽大赛、600KM西南线樟树市幼鸽大赛。秋季500KM、700KM通讯赛,全国第四届幼鸽排名赛和省六届幼鸽大奖赛同时进行训放及决赛。南城幼鸽大奖和幼鸽精英赛同时时行训放及决赛。
五、参加条件:
1、  凡已办理2006年市注册年审合格的有效会员均可报各参赛。
2、参赛鸽必须佩套市鸽协发放的中鸽协会的全国统一足环,全国纪念足环,参加国家赛的信鸽不得同时套二个足环。
3、省幼鸽大奖赛特比环,统一环号必须一致,缺环、损坏等均不计成绩。
4、凡参加市级赛以上比赛的信鸽一律不准套非全国统一环,或在赛鸽上盖套私人足环及暗记,如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如发现一律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5、参赛鸽主必须按照鸽棚所在地,详细填写竞翔报名单、各赛级足环一律填写统一足环号码,大奖赛足环号填在最后一样赛不存根(暗号)内,年份填写四位数,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漏填,否则将视为无效报名单,报名单必须一式二份,国家赛一式三份。
6、参赛会员必须自觉遵守中鸽协2002年颁发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的有关规定。
7、凡参加决赛的赛鸽须参加市鸽协统一组织的训放。
六、集鸽地点及时间:
1、集鸽地点:市中山广场(永丰路停车场)
2、集鸽时间:春季为19:30—21:30分;秋季为19:00—21:00
3、工作人员裁判员集鸽,必须由专职三人小组一起进行验鸽,同时欢迎会员监督。
七、报到办法:
1、  采用168声讯台及安捷系统报到,两者同时使用,同为有效,市鸽协报到电话:16862000的语音提示方法进行操作报到,名次重复报到以最后一次准确报到为准。请各会员使用双音频电话机报到,否则后果自负,如信息台突然损坏,则采取电话报到,如信息台未坏,其它报到一律无效。
2、报到的暗号为后四位数,棚号四位数,年份四位数,足环号码为六位数,错报、漏报不计成绩。
3、报到暗号为刮开式的暗号环上的号码,刮开后必须妥加保管,棚号不足四位前面加0到四位,各级比赛足环号码一律报统一环号码,不可报特比环号码,否则不计成绩。
八、验鸽办法:
1、对前30名的信鸽进行验鸽,参赛鸽主接到裁判员电话通知后必面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鸽,到市协会验鸽,市内三区40分钟,区、县、市鄞州60分钟,镇海、北仑、余姚、慈溪、宁海150分钟、奉化100分钟、象山250分钟。用安捷赛鸽系统在晚上7点前送市鸽协验鸽。
2、各区、县、市协会,也必须设立报到验鸽点并对你协会会员当天到鸽进行验鸽,并把验鸽单在第二天上午寄至市鸽协备案。
3、前10名的归巢鸽必须妥加保管,市鸽协进行到棚验鸽,鸽主如拒不接受查棚验鸽的或赛鸽归巢后丢失、死亡,或丧失飞翔能力的均不计成绩。
九、成绩录取的奖励办法:
1、500公里级比赛,当日归巢按分速计成绩录取150名次,如当天无鸽归巢,则以第二天归巢按分速录取前50名,截止时间19:00
2、700公里级比赛以次日内归巢鸽以分速排列名次取前100名,不设归巢,截止时间为次日19:00
3、1000公里级比赛,按司放日起四日内的归巢鸽按分速排列名次。七天内为归巢鸽。
4、1500公里级比赛,按司放日起十日内的归巢鸽按分速排列名次。二十天内为归巢鸽,发归巢证。
5、1000、1500公里的归巢鸽以最后一天归巢日期的晚上19:00-21:00一次性持鸽到市鸽会验鸽。
6、各级别赛的前三名分别颁发奖杯(牌)一座。
                                   通讯赛奖金分配表(单位:元)
级别
名次
奖金
名次
奖金
名次
奖金
名次
奖金
名次
奖金
省运500、700KM
1
1000
2
600
3
400
4-10
各300
指省运会公棚赛
500KM
1
1200
2
600
3
400
4-10
各300
11-30
各50
700KM
1
1200
2
600
3
400
4-10
各300
11-30
各50
1000KM
1
1200
2
600
3
400
4-10
各300
11-30
各50
1500KM
1
1000
2
600
3
400
4-10
各300
11-30
各50
700KM国家赛
1
1000
2
600
3
400
4-10
各300
11-30
各50
 以下是卖出2000套浙大赛奖金分配:(未售完按比例扣除)
第一名:25000元
第二名:12000元
第三名:6000元
第四至六名:各3000元
第七至十名:各1000元
第十一至三十名:各600元
第三十一至五十名:各400元
第五十一名至壹百名:各200元
注:浙大赛鸽在拍卖会前须妥加保管,报到结束后三星期内拍卖,否则取消成绩不发奖金。如拍卖前死亡凭二只完整足环、环证、报名单,按后一名次鸽拍卖价加价20%,扣除手续费,余额实发。奖杯、奖状不发。
7、获奖鸽奖金税自理,请按国赛有关规定自觉申报纳税。
8、各级别的前20名鸽请妥加保管,将有资格参加市品评比赛。录取名次鸽颁发将杯(牌)一座。
9、凡获奖鸽主领奖时,须随带会员证、足环证,参加市品评比赛时请随带足环证、报名单、血统书。
十、申报和纪律
1、参赛的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报不予受理),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如胜诉500元退回给申诉人,如败诉申诉费不予退回,从协地公告成绩后48小时内接受办理申诉有效期,过期不予受理。
2、本届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3、未经市鸽协所审注册人员一律不得参赛,会员严禁携带非会员及天落鸟参赛,严禁设立A、B棚,一经发现取消所有成绩,并停赛一年。
4、集鸽、报到、验鸽请自觉遵守纪律,服从裁判指挥,不听劝阻者裁判长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成绩。
5、市鸽协联系电话:87282331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或网上查询。
7、本规程同时执行第二十届竞赛规程。
8、2007年足环发放时间为元月3日起5天内结束,每晚7:00-9:00
地址:市鸽协办公室
                                                                            宁波市信鸽协会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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